于是

在黑暗塔的宇宙里,恐怖是为了悲壮

——斯蒂芬金巨作《黑暗塔》终结篇译后随感
于是

  2006年初,我接下了斯蒂芬·金《黑暗塔》第七卷的翻译工作。我对金大师的欣赏,在此之前,主要源于直观的影视作品。《国王医院》、《玫瑰庄园》、《闪灵》、《黑暗的另一半》、《It》、《宠物公墓》……大概因为常年累月与他人津津乐道这一大串名字,编辑大人便将此重任交予我了。毕竟,译者和作者要有点惺惺相惜才好。
  就这样,断断续续两年,我也和罗兰一样,走在追寻黑暗塔的漫漫长途,孤灯下滚烫的电脑好像吸足了墨海呐沙漠的炽热,文字化的灵伴们常常是我一整天与之神思的对象,对白稔熟于心,场景视若亲身目睹,他们死伤时我心痛,贫嘴时我被逗笑,恐怖时我亦浑身紧绷。翻译的常态要求心无旁骛,我便时常陷落在荒漠、雪原、机器兽、纽约巨富和恶棍……的包围之中。在所有译者中(我忍不住自私地说),第七卷的译者是最劳心劳力的,也是最伤感的。漫长的工作本身就是一次跋涉,罗兰登上梦寐以求的黑暗塔塔顶时的心境,我亦心有戚戚然。
  在初稿完成的那天夜里,我空落落的,情感上难以接受这种残忍的结局:罗兰失去了所有灵伴,一场又一场生离死别让人心头黯淡(这完全归功于作者在前六卷中巨细无靡的刻划,卡-泰特主人公栩栩生动、跃然纸上,令读者无法不代入情感)。可登上塔顶之后,他所面临的是宿命轮回,是万劫不复的再生苦痛。
  斯蒂芬·金甚至在结局前加写了一段声明,警告那些对结局有美好期待的读者就此掩卷,否则必会怆然泪下。可谁会真的就此搁下呢?读者也像罗兰,非想到塔顶一窥真相不可。在那个虚构的世界中心,黑暗塔呼叫出的欲望变成了我们全体参与者的宿命,读者、人物、作者仿佛都已身不由己,哪怕面临的是终结、乃至比死亡更凄惨的劫数。窃以为,历经三十年构思书写的黑暗塔,恍如一次大型隐喻,是千万读者编者译者和作者一起共同执行的行为艺术。
  人生使命无论宏大如撰写旷世巨作、或许微渺如读完一篇巨作,惟过程本身最有意义,抵达目标的瞬间,无论悲喜,终究只是一场结束、一场开始。

  史上最长最强通俗小说——美国文化独有
  上世纪70 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 80 年代至 90 年代以来,金的小说在历年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总是名列榜首,高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
  1970年,尚不为人知的斯蒂芬•金年方22岁,受了托尔金的《指环王》和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来了》的启发,开始构思长篇小说《黑暗塔》。据他的最新解释,他那时候是决定写一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后来被无数媒体评为:野心不小。
  1978年,他才正式动笔,以每年一篇的速度完成四个短篇小说,陆续发表于《奇幻与科幻杂志》,于1982年集结成书。之后,每本续集都花了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其间也经历了一次险恶车祸,复原后即刻动笔写作,并破天荒第一次将自己的人生带进情节。
回想34年前的所谓野心,大概没人会认为斯蒂芬•金是在夸海口,他不但已是全球最成功的小说家之一,也确实完成了“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英国作家克莱夫·巴克的评语被登在《黑暗塔》各卷的封底,“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此言虽夸张,但不失为一种绝妙的概括。但《黑暗塔》功成名就之时,光是那史诗般的规模,想必要占用一整排书架才行——岂止是“一本”啊。
  2003 年 11 月 19 日,斯蒂芬·金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最高奖项──终身成就奖,这是美国最重要的文学奖项之一。当他在万豪酒店的领奖台上发言时,批评美国知识界忽视通俗文化,并倡议弥合严肃文学和通俗小说的裂隙。他将自己的作品称为“我们文化独有的小说”。此时,《黑暗塔》已然成形,附属的插画书、电影剧本接踵而来,都已提上日程,书迷们无不翘首以盼。
在署名温迪的《国际先驱导报》评论中提到,“金作为一个惊悚小说作家,好像更多地是在轻描淡写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并发现潜藏其中的恐怖和不合常理元素。他的作品很少卖弄广博的知识,或者瑰丽神奇的感受。但是你越是跟随他粗钝而可爱的描述,你就越能体会到他对极端现实主义的狂热和搬弄人们的情感和焦灼心情的技巧。”
  因而,金将自己的作品称为“我们文化独有的小说”,我认为是相当中肯的。
  埃尔顿·约翰的《有人今夜救了我的命》启发出《卡拉之狼》的主线;微软和苹果公司股票大涨、IT新贵横空出世和书中“北方中央电子”的关系密不可分,披头士乐队的歌曲响彻机器人的喇叭、《星球大战》中的武器装备成为血王手下的惯用兵器,《哈利波特》中的鬼飞球成了蓝色天堂里的绝杀武器;就连罗兰的长相也几近好莱坞硬派动作明星伊斯特伍德……
  斯蒂芬·金对现实的关注,绝对不亚于严肃作家。看他的小说,能迅速分辨出时代背景,譬如《手机》这部近年来的新作,就能看到他是以恐怖小说家特有的技巧表达对科技发展的忧虑。在《黑暗塔》第六卷中,米阿曾对苏珊娜说,“魔法的力量逐渐消退。在一个世界里,魔法师梅林退隐山间;而在另一个世界,艾尔德一族的长剑被枪侠的短枪替代。魔法消失了。这么多年里,伟大的炼金术士,伟大的科学家,还有伟大的——怎么说呢?——技术专家,我只能想到这个词儿,反正都是些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是推理演绎的忠实拥趸——他们聚集在一起创造出运行光束的机器。非常伟大,却并非不朽。他们用机器替代了魔法,你明白吗,而现在机器越来越不中用了。在其它世界里,大批大批的人因瘟疫而丧命。”这种忧虑达到顶峰,末日情结不像《后天》这类好莱坞灾难片中那样转危为安,而是平铺直叙其可怕的后果——在真正的末日世界里,只有古典派的罗兰和他的卡-泰特担负着拯救光明世界的使命。

  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里·芬》常常被认为是对于美国的隐喻,哈克告诉我们:“大杂烩的风味独特;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各种汁液搅和在一起,所有的味道都变好了。”

  恐怖本格与古典英雄的结合
  很多人一听是奇幻、魔幻、恐怖的形容词就会认为这只是一部通俗小说,恰是大错特错。不管外界如何评论,我始终认为,《黑暗塔》是一部传统流派的小说,无论主题、写作手法、还是对古典情结的发扬光大。
  他有没有野心,吾辈不敢说;但他有条件,这是肯定的。有几十本畅销恐怖小说打底,他有充足的实战经验,能够游刃有余地集合传统恐怖创作中的所有元素,也有条件出版一本旷世巨作。《黑暗塔》是他用来总结史上顶级恶魔、史上顶级英雄的作品,颇有一种盖棺定论的腔调。诸如隔界的怪兽、人工智能杀手或家仆、吸食情感的吸血鬼长老、兽形的变异种……这些曾被类型化、卡通化、因而简单化的虚构形象在黑暗塔中全都有专属的思想和性格。而诸如弹无虚发的罗兰、无腿女侠苏珊娜、纽约瘾君子埃蒂……这些英雄人物也都有阴暗面,个性中的每一处缺陷都曾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
  在我所看过的斯蒂芬·金作品中,从未有过这样传统、这样详尽描写的人物。四位卡-泰特主人公的生平、性格都鲜明有力,仿佛嫌枪侠身份还不够似的,作者将极其复杂的个性冠之于其,埃蒂的痞、油滑、幽默、机智,背后还有忧伤炽烈的兄弟情义;苏珊娜有双重性格、双重分身、截肢后的身体,内心有着坚决的信心和爱;杰克是个忧伤的孩子,含蓄,稳重,死了两次,还有一次重生。在任何一部单纯以情节取胜的类型化恐怖小说中、甚至放大到畅销书的大分类中,我们都很难找到第二本如此攻心刻画人物的作品。   这套书不是给怀疑论者看的,也不讨好文学评论家,恰恰是深知命运之苦的普通读者最能感同身受,做着穿梭时空的美梦,向往小人物变成英雄的命运转折。在书迷论坛上,有过这样一个话题:这套书对你的人生有何意义?答复者大都是跟着第一卷,一路数十年、十数年跟到结局第七卷,有的从少年到中年,有的从中年到老年,有的回忆人生低谷时读到罗兰的坚韧、苏珊娜的自信、埃蒂的幽默,仿佛自己也是卡-泰特一员,找到了“找不到的门”,穿越了隔界般的人生暗局,来到另一个新世界,解决宿命的问题。什么叫深入人心的人物形象?这就是。
  个别书友觉得砖头般的书难啃(现代人总说没时间),央求我透露大结局。倒是有点像斯蒂芬·金本人遭遇的经典案例——垂死的病中读者央求他剧透,并保证将结局秘密带入坟墓,不与他人知;可金大师冷面拒绝,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结局会发展成如何。我当然没那么狠心,也确实知道结局,可我仍然无法三言两语概括出来——因为每一卷的情节都错综复杂,新人物、新焦点、新宇宙都会出现,和某些情节自成一体的所谓“三部曲”相比,《黑暗塔》是不折不扣的一部书,断了一卷,你很难从容地跳跃到下一部。这既是对写作的考验,也是对读者忠诚度的极大考验,反过来讲,如果作家没有三两下真功夫,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毁颜面,自绝后路。在情节和人物的铺展中,我们在很多片段中看得到狄更斯式的巧合、托尔斯泰式的长篇告白、以及《尤利西斯》般的意识流内心自述。我想试问,真能自信于这样长篇累牍细腻描摹人物、并且面对21世纪耐心极差的读者群的作者,能有几个?
  从传承方面讲,斯蒂芬·金也守得住山门。恐怖小说是类型创作,也是经受世代考验的传统类型。美国历史上有三位堪称“开山祖师”的惊悚大师:爱伦·坡(1809~1849)、安布鲁斯·布尔斯(1842~1914)和H.P.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我对洛夫克拉夫特稍稍研究了一下,他所虚构的神话体系已被正式沿用在电子游戏中,诸多电玩御宅族借由互联网和游戏秘笈,了解这位祖师爷在一百多年前创建的神话宇宙。当然,洛夫克拉夫特本人并没有写过适宜电玩的脚本,都是后人在其小说基础上重建的。以下是我Google而出的电玩族必读知识——
  1933年,洛夫克拉夫特在写给J·F·摩顿的信中阐述了自己对克苏鲁神话体系的一些基础性构想:宇宙诞生之初,只有阿撒托斯存在。从阿撒托斯生出了三柱原神:“黑暗”、“无名之雾”和“混沌”。盲目痴愚的阿撒托斯最初生出的是“黑暗”,是为至高母神莎布·尼古拉丝,她生出了包括克苏鲁在内的几乎所有旧日支配者,乃至一切生命。“无名之雾”是犹格·索托斯,知晓一切的时间和空间,身为银之门钥匙的存在。而“混沌”就是尼亚拉索特普,所有蕃神的使者和代表,嘲笑与矛盾的象征。
  当时,我正企图画出一份详细的《黑暗塔》宇宙结构,看到这段,觉得与之有很明显的亲缘关系(具体参见下文宇宙观概述)。
  这一路奇幻创作传承至今,借由影视等旁门利器辅佐,如今的恐怖“掌门人”非金大师莫属。就连“塔”这个意象,也参考了托尔金的魔戒双塔。但斯蒂芬·金的绝,绝在他包容并蓄,将各位前辈的必杀技全都揽下,并加上古典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来了》作为主线脉络、精神基调。
  罗伯特·布朗宁的诗作在最后一卷足本呈现,但在第一卷时,普通读者很难联想到这首百年前的晦涩古体诗。即便知道它是金的创作激发点,也很难会在第一本时就意识到这首长诗的意义。因而,结局既在情理之中——如诗中所示,又在意料之外——没想到金竟真的苦心孤诣,圆满了这番古意的张扬。顺便提一句,《黑暗塔》中亦是首度尝试这首诗的中译文,文言的、通俗的,轮番上场,为的不过是让意义更通透可辨。
  为何寻找黑暗塔,寻到没有、寻到了又怎样……这些都不是布朗宁的诗歌要给予的内容,其关注的是罗兰一路上遭遇的坎坷考验,这和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的概念是一样的,取经只是一个目标,小时候我们总是追着大人问,孙悟空一个跟头可以飞到西天,为什么还要跟着唐僧一步一步走呢?《黑暗塔》的磅礴也是源自这种思路,罗兰的存在近乎一场偏执的存在主义的行为演绎,他要登上黑暗塔,必须克服黑衣人及其它敌对势力的一一干扰,组成自己的卡-泰特(因同一种命运、或曰使命决定的团队),百折不挠地向塔而行。
  过程才能构建情节,才能容纳魑魅魍魉。所谓结局,只是一种承上启下的状态罢了,与其说是小说需要的,不如说是读者渴望的。选择这首玄妙的古诗作为七部曲的脉络,金大师确实精妙构思了一番。(假如你读到第七卷“丹底罗”一章,肯定会恍然大悟!在此不再剧透了。)
  除此之外,斯蒂芬·金还取材于史上不败英雄——凯尔特传奇、亚瑟王的史话。这一条,不太为媒体所重视,或许亚瑟王这位白马王子因为太多影视、传奇、外传(甚而恶搞)……已失去新鲜感、乃至崇高感。实际上,这也是斯蒂芬·金刻意打造的崇古之风。不仅将亚瑟王引申为“白界”光明善良的族裔,也保留了魔法师梅林、白马等相关人物,最重要的莫过于莫俊德——亚瑟王的侄子,骑士,趁亚瑟渡海征伐之际,欲篡夺王位,待亚瑟王归来时,两人大战,并同归于尽。
  莫俊德,在《黑暗塔》的第六卷中上场,是个身份诡谲的婴神,他有两个父亲、两个母亲,是在隔界的无序中诞生的,又符合光束守卫者的特性、即性别的逻辑。这个人物兼有史话背景和恐怖传统,亦人亦妖,绝不是类型化的魔头,充满矛盾性格,极有斯蒂芬·金的风格。
  有童趣的读者还能从中看到另一条暗伏线索——《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西方哲人早就开始探索这部奇作的深层寓意,对奥兹国、兔子洞……等等意象进行哲学性的假设。这部由数学家写的小说远非童话那么简单。斯蒂芬·金便以实际行动来消解传统童话,并将此杂糅进英雄史诗和恐怖场景里。
  恰如他所言,是要在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间架构出一道桥来,大胆改写,微妙沿袭,恪守恐怖惊悚的流派本格,让21世纪的读者在神游时空中先被文本俘虏,再自行判断——无论怎样改写,英雄的本意是什么?撰写英雄背负使命无畏前行的意义又在何?传奇英雄会遭遇的磨难——随着时代进展——又会有多少变种?而无论时代如何进展、灭亡、乃至轮回,人类恐惧的本质又是什么?

  黑暗塔的宇宙结构
  我曾在翻译之余想为《黑暗塔》画一张宇宙结构图。这不完全是因为对这本书很重视、很赞叹,也是出于实际考虑——在翻译过程中屡屡遭遇主人公在众世界间转换挪移,往返于纽约和中世界,也时常在世界和世界中间漂流,因而我想,要是有一张图解,我就可以轻松地明白来龙去脉,统一不同时空的用语。即便对普通读者来说,弄清这个世界的构成,对理解原著的“野心”或“奇幻构思”都必不可少。 我们这一代人没少看科幻电影,没少幻想时空旅行。当我严肃地琢磨这张宇宙结构图的时候,却真觉得蛮复杂的。我试图用浅显的思路为大家解释一下——
  黑暗塔,众世界的中心,是六条光束的中心点,光束两极的十二位守护者有的是人、有的是机器兽,“十二个光束的守护者,所以这些魔头总共有十二个面,每个魔头既是男又是女。”(语出米阿)。“六根光束连接着十二个入口,就是世界的十二个尽头。”(语出杰克) 与塔统一、对映的,则是玫瑰。我们世界里的玫瑰被设定在纽约,为了保护玫瑰,罗兰他们不得不三番五次到纽约,组成了这个世界里的卡-泰特。说句大伙儿不爱听的,这就是说,宇宙的中心点之一在美利坚共和国纽约上城。
  当光束被破坏,推动世界和时间进程的节奏就会出问题,也就是文中所说的“世界转换”,塔也好、玫瑰也好、都岌岌可危。它们若崩塌,众世界都将陷入黑暗,时间不再。当罗兰跃入荒漠追踪黑衣人时,光束仅剩了两条。七卷分册关注的主要是“沙迪克的光束”和“马图林的光束”。救赎光束,意味着不让世界被黑暗侵吞,光束将自行壮大,渐渐滋生出另外四条,众世界的平衡、稳定也就有了希望。光束究竟是如何被损毁的,具体情况在第七卷中有所交待。换言之,在前三卷中,光束和所相关的守卫者,是看起来非常玄妙、但又不明就里的时空砥柱。后四卷中,这种宇宙结构论就会在主人公们的口述中得以清晰表达。因而,对没有耐心读完一本又一本的读者来说,“黑暗塔宇宙观”必将是过于虚幻的概念。
  这里要说的“众世界”,也是该书特有宇宙观的重要部分。但,这不仅是我们通常说的“在世—死后”世界那么简单。首先要厘清的是,世界与世界相连的通道包括:门、隔界、死亡、超能。
  门,是黑暗塔中重要的元素。魔法门是最了不起的,只要穿行者意志坚定,目标明确,魔法门就能让你直达目标时空。还有一些单向门,你只能从一个时空到达另一个固定点,并没有回头路。
  隔界,是众世界、众时空之间的缝隙地带,无形无状,无重力亦无五感,充满钟鸣声,令人几近难以承受,仿佛五脏俱裂、脑体撕扯。在我的理解中,世界与世界大抵围绕着黑暗塔呈平行分布,但在时间、光束和恶势力的作用力下,每一个世界都会有所延展、挤压、乃至相交碰撞,一切就如无形的波浪冲撞,甚者即成海啸。隔界中妖孽潜伏,如米阿所言,“光束和守卫者之下是阒寂的隐形世界,里面充斥着各种怪物,它们都是纯贞世界消退时被卡的潮水抛弃的。有说话的魔鬼,守屋的魔鬼(被有些人称作阴魂),还有病态的魔鬼,有些人——就是那些盲目信奉理智头脑的机器制造者——把它们叫作疾病瘟疫。各色魑魅魍魉,不一而足。”被甩入、吸进、误入隔界中的人身兽魂可能会冲破阻隔界限,再次回到某个世界里,也可能永远滞留其中,从众世界中消失。我想,那一定就是“黑暗塔宇宙”中的黑洞。 死亡和超能力也是门。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这样,根据书中显示的,杰克和锡弥这两位有超能力的人确实跨越了生死界,重现在另一个时空,过往的记忆完全保留。
  以上说的是这个虚构宇宙的大致构成,再细分到平行世界就更为复杂。
  从时空上来说,黑暗塔所涉及的起码有两类世界,一个是罗兰的世界,从上古时代的纯贞世界到以蓟犁为鼎盛代表的中世界,再到光束被折断后的末世界。根据剌德城景象,我们可以推断出:剌德就是衰败后的纽约城,换言之,罗兰可能是祖先、也更可能是未来的救世主。
  在这种浩瀚的交叉时空中,神、上帝、造物主的概念也呈现出错综迷离之态,信仰存在,但主神缺席。当罗兰提到,“在某个地方——也许就在连接鱼与鼠那根光束的沿线”,末日降临,处处是绝对的死亡与毁灭。原是神父、来自纽约的卡拉汉当即提到了“哈米吉多顿”,即:Armageddon,圣经中世界末日降临时善恶决战的战场。换言之,圣经启示录昭示的末日景象,在黑暗塔的宇宙中只是局部一景,真正无上的神、或是神迹只能从光束、黑暗塔和玫瑰中得以视觉化的展现。
  “也许上帝的确存在,不过创造光束的是魔法的力量,已经失传很久的真正的魔法。到底是上帝创造了魔法,还是魔法创造了上帝?我也说不上来。这个问题就留给哲学家思考吧。……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是迪斯寇迪亚的天下,六根强大的光束从这里竖起,全都在一点交汇。当时光束由魔力支撑,本以为会永不倒塌,可是最终魔力消失,唯一剩下的只有黑暗之塔,有人把它叫作坎·克力克斯,意思是重续的殿堂,绝望的人。魔法时代之后继而开始了机器的时代。”(语出米阿)
  另一个则是埃蒂、苏珊娜和杰克所在的世界,几乎可以认为就是当今的美国。但在第六卷中,卡拉汉神父从纽约返回末世界后,卡-泰特已然发现,纽约也似乎有好几个,有的世界里,里根当选了美国总统,但在另一个世界里,里根从头到尾只是个演员;在第七卷结局中,死去的埃蒂、苏珊娜和杰克在纽约中央公园重逢,但那个中央公园里有北极熊徜徉,显然不是苏珊娜童年时所在的那个纽约。似乎是为了区别不同纽约、乃至不同世界,斯蒂芬·金在书中使用了大量品牌名、地名、名人、重大事件的称谓,读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根据常识来判断这是哪个世界,却也常常被搞糊涂——因为即便在貌似最真实的纽约,有些情节也不符合当下的历史,譬如埃蒂的哥哥亨利在书中的1977年是18岁,是从越战回来的退役军人,但美国读者都能一眼看出不符来:亨利不可能在14岁就参军去越南。于是,有骨灰级书迷站出来说,因为小说中的这个最真实的纽约,终究还是斯蒂芬·金笔下的世界,是酷似我们社会的另一个平行世界。毕竟,斯蒂芬·金在结尾也以作者身份、乃至一家之主的真实身份坦言: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书中斯蒂芬金所在的缅因州的地形已被改写。

  “人类最古老而强烈的情绪,便是恐惧;而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便是对未知的恐惧。”
  ——洛夫克拉夫特,《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1927年

  来自已知与未知的恐惧,归结于悲壮救赎
  书写本身就是缔造另一个酷似现实的虚构世界,但《黑暗塔》中纷沓而来的众世界在逻辑上、形象上、乃至细节上都那么逼真,以至于读者们痴迷地望着虚空发呆——究竟,这说的会不会是某种真相?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否正在衰亡中,而我们并不自知?世界与世界之间存在逼真镜像,有时以双胞胎形式出现,有时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执行同一种宿命?在我们的世界之外,是否还有另一个平行世界,其中有一些与我们对映成镜像的人事也在活生生的行进中?
  在强大的虚构面前,我们会也对当下身处的真实世界有所怀疑。《黑客帝国》就曾被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的哲学系教授用作论文命题,探讨电影中对“真相”的质疑,以及可以上溯至笛卡尔的哲学性。虚构作品可以用前所未有的感知冲击力提出对人工智能、真实和幻觉、生命意义等重大命题的质疑,尼奥选择红色药丸,罗兰选择黑暗塔,都是为了真相、或曰真正的生命去挣扎,都是救赎。也令观者在鲜血、残肢、电子人、电子兽等等恐怖冲击中深思:世界和生存的真相是什么?
  浑浑噩噩的生活,是哲学家、好莱坞都拒绝的。英雄和智者则永远是偶像。只不过,英雄必须经历从被动的懵懂、到主动进取的过程,一定要比智者流更多血。在这一点上,罗兰比尼奥有更原始的杀伤力,他的形象是经典的西部牛仔,即便激情勇猛也必定在冷静的外表下,出手经典干练,决不浪费子弹,甚至也不浪费言语,有时冷静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理智和残忍的分界。也确实是美国文化独有的英雄形象。
  罗兰比尼奥更从一而终,因为他不是觉醒性的人物——在我看来,这是造成黑暗塔的哲学性缺失的根本原因,没有人知道他在蓟犁的年代究竟距今多遥远,没有人确定他所象征的白界和亚瑟王传说究竟有多少关联,他作为艾尔德(亚瑟王)的传人,就像在众时空永恒不变的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使用永恒不变的枪侠技法、作战思路和道德标准。他穿梭于各个时空,身心俱疲,在整部黑暗塔中,他始终是带着病痛和残掌在跋涉,毋宁说带着宿命在前进。他不质疑使命,也不会对同伴独裁,他显示出一种先验的对古老道德的忠诚,等待事实证明他的偏执永远是正确而有价值的,他不求变化,甚至不求快乐,因而他不用觉醒、只需坚持。这个人物,有太多感人、扼腕之处,不可爱,却悲壮。
  没有人对“卡(Ka)”的认同胜于罗兰。卡是什么?Ka这个词是斯蒂芬·金生造的?未必。Karma是大家都知道的佛教用语,源自梵语,意为因果、业力,据说这个概念非常古老,比佛教本身更早出现。在黑暗塔的官方解释中,Ka就是命运的意思,是不可抗拒的指引。本书最终选择音译,是极其无奈的,因为书中有很多基于Ka的生造词汇,甚至玩儿一些同音词(譬如Ka和Car)之间的误会,所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音译与否、意译与否都不影响我们对这个含义的理解。罗兰的口头禅是,卡是一个轮。周转始末,转世轮回也好、异世界果报也好,统统只能用一个“轮”来形容,若是习佛弟子大概肯定会想到法轮之说吧。
  在这个完全虚构的故事中,罗兰这种不顾一切、先验式的生命目标也曾遭到书迷追问,尤其当光束被保住了,众世界暂时安全了,最大的敌人“血王”已经疯狂,受困于黑暗塔之外,从逻辑上说,罗兰不需要非得登上塔顶不可。不少美国书迷在论坛上年复一年地探讨这个问题。有的说,罗兰的使命看似“拯救世界和时间”,但那只能说是客观的外部原因,究其根本,每一个人灵魂中的使命是主观的,可以没有逻辑可言,谓之宿命亦无不可。也有的书迷说,根据《黑暗塔》建构的宇宙观,罗兰的存在意味着“平衡”,是造物主和众世界、和善恶势力之间的平衡力量,且是动态的平衡,他必须处在“前往黑暗塔”的动态中,正如同善和恶会在众世界中摇摆动摇,罗兰必须完成行动派的守恒使命。故而,罗兰这个英雄是非常无奈的,也因此悲壮。
  在运转众世界的Ka面前,个人命运何足挂齿?有趣的是,当斯蒂芬·金把自己的车祸、生死一线间的场景写进第七卷时,无疑也是把自己代入了罗兰的语境,双双成为Ka的执行人,无论安危、欣然与否。更吊诡的是,罗兰深知自己是被金写出来的人物,却从未质疑过自己的虚构性,金也从未自诩是执笔的上帝能掌控生死。两人一样的受制于Ka,是黑暗塔、乾神所推导的个体。于是,作家与人物的地位持平了,乃至有了生死果报,但结局又仿佛在暗示:恰是这个虚构人物将继续如此轮回,作家本人倒是生死有命,也就是说,作家是个卑微的记录者,既不知晓真相,也可能被懒惰所侵蚀,甚至在平行世界中还有另一个失败的斯蒂芬·金永远当不了大作家,英年早逝;但罗兰是永生的,坚定的,惟一的。
  我不禁跳脱书本,想一下,1979 年,斯蒂芬·金 32 岁时,就已经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还有近百部影视改编版权。说实话,一个作家为何要写作?当金钱、名誉、地位已经到了巅峰时,斯蒂芬·金要完成《黑暗塔》、甚至继续以每年一部新作的速度攀登排行榜,他的源泉、动力、意义又在哪里?这是个看似简单、实则艰涩的质疑。
  写作对他而言,是乐趣还是折磨,从第七卷中可以窥得一斑。仿佛得了书写癖,文字的魔力首先作用于作家,再作用于读者,或许有种尚未被证明的玄妙Karma——文字确实会以某种方式改写现实,改变作者本人。那么,作家的救赎或许只能靠写作。
  《黑暗塔》所创造的真相和幻觉、现实和虚构,便这样紧紧纠缠,在已知和未知两个境界开发可能性,其悲壮之感远远胜过了恐惧。我无法把这本书当作类型化的恐怖小说来看,我认为,这就是一出地道的悲剧。


  通卷导读:
  《枪侠》、《三张牌》这前两卷,四位重要人物、善恶力量登场,性格刻划到位,使命正式公布。
  《荒原》、《巫师的玻璃球》、《卡拉之狼》中部三卷,卡-泰特开始合力对敌,在攻克小火车布莱因、卡拉的狼群的过程中,拯救光束的任务变得越来越迫切。战斗的同时,四位枪侠的过去都显示出非凡的重要性,尤其是罗兰回忆的眉脊泗往事。
  《苏珊娜之歌》和《黑暗之塔》终结两卷,敌对势力的新主角出现,将卡-泰特、以及血王之间的联系扣到最紧密关头,在消灭蓝色天堂——光束断破者的监狱时,众世界间的关联也得到最大程度的解释。卡-泰特渐渐瓦解,枪侠伤痛万分地送走了三位灵伴,独自走向黑暗塔,终极秘密也得以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