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故事都是我的
于是我是因写作而爱上阅读的,这大概和某些人相反吧。因为写作让我觉得空洞,永远不让我满足,永远要指出我生活中的缺失,思绪中的漏洞。身处一个被墨字涂满的世界,阅读会让我先忘记自己的空渺,再承认自己的空渺;与其说学习写作技巧,不如说是为了学习谦卑。所以我喜欢说一本书的好——批评别人永远是最容易的事,因为谁也不完美,因为完美根本就不存在。被感动,永远是值得珍惜的,这种能力或许本该在生活中获取,但就我而言,我认定故事里的世界更能催化我的情智双全。
书和影碟是无限量供应,但我无法像《历史学家》里的吸血鬼王坐拥全世界所有图书和所有时间。我生活在书和影构成的独居洞穴里,不晓得怎么就像吸血鬼一样贪婪难耐。读得多,就像在考验记忆力;因我好忘,所以顺手记下。长大后不再有考试,但我依然像个没毕业的学生,在宿舍里点着蜡烛抄小纸条、或摇头晃脑喃喃自语背诵纲要的情景记忆犹新,只不过现在变成看了一本好书,如果不做点笔记,我会觉得半途而废。让我看到落泪的书,我会在翻完最后一页后让一切沉淀几日,否则只能写下落泪二字权当最诚实的读后感。当然,拍案大笑(通常是拍着被子)也是常有的事,像个傻瓜一样独自闷笑着睡去亦是多么满足。
又因爱书而开始译书,权当是从读者P晋升为VIP,作首席读者率先饕餮大宴。译三岛由纪夫传记时,借机把三岛作品再浏览一遍,纪念青春后期初读时的悸动。也译通俗大作,午后或深夜,完全让阅读和写作合为一体,是休闲时刻的脑力游戏。斯蒂芬•金在《黑暗塔》里设置一座图书馆,让超能力者在静谧阅读时发挥足以摧毁世界的力量。写到这里,又不禁默默自叹,想起数年前自己也曾写过,一个人在孤读的密室里,有与世隔绝的表象,却有洞悉世事的智慧。其实,喜好书和影碟的人,岂不都有此执念?
书和影碟无限供应,年中无休,是世界向我本人开放的24小时便利店,提供食粮乃至药方。只有亲身阅读,才能成药成饮,能治人生中的微妙疾苦。一页纸500字,一秒钟20帧画面,如女巫面对煮锅,好奇于瑰丽诡谲的魔法,期盼奇妙的化学反应,偶尔也会割破指尖,滴入自己的心血神思,这才配成一剂无中生有的成仙药。
于是,外部世界对我的影响日渐荒疏——我说的是林立商厦灯红酒绿,眼花缭乱,车堵人挤,万物既存在也不存在。每每到市中心,除非见友畅聊,否则便百无聊赖,思念同城的蜗居书房竟如同思念遥远故乡。天气好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红色沙发里晒着阳光看书;每晚睡前也是我的阅读或观影时段,大致从我中学至今都是如此。其实这会导致失眠,根本是不健康的做法,常把自己看得神思亢奋,看着天空亮起来。在透光的纸页背后,世界如常旋转,而我只能阅到一醉方休。
长途旅行就还好。曾在卧铺上捧《禁色》重读,火车隆隆嗡嗡如摇篮催眠,几十小时的路程里,大学老师模样的半老学者坐在对面,时不时瞅我一眼,其实他自己的小床上也摊了一堆图纸和笔记。我睡着又醒来,发现他在拿我的书读,递还给我时只说,书掉地上了。直到下车各奔东西,彼此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曾在爱尔兰小镇等车,人也不见一个,可以顺心顺意晒夕阳读小说,唯一的干扰是两只漂亮的大鸟,羽毛黑蓝闪动光泽,因为它们觊觎我的三明治。东京地铁里亦好亦怪,袖珍体形的小学馆图书都裹在书皮里,令人好奇他们看的是什么。更佩服他们只站十分钟下车也会吊在沙丁鱼罐里看几页。怕是以书做屏吧,胡思乱想或发呆也无妨——此乃书的另一好处是也。我见过纤细骨感,犀利时装的浓妆女子,一只手托着足有八百页的《达芬奇密码》英文版,在银座下车。而在蒙特利尔公车里,各色人等聚集一堂,捧读者更是常见,有夸张如北非富翁装扮的魁梧黑人,金灿灿一身上下,大手覆着一本又小又薄的侦探小说;也有金发冷艳的老妇人,戴着金边眼镜,眉头紧锁在车上研究哲学;最有趣的莫过于那个流浪汉般蓬头垢面的大叔,坐在清晨八点的地铁里,书页边清晰可见图书馆印章,像红色弹簧一张一驰,随着翻页,将正圆拖成椭圆。后来上来一个粉红色头发的朋克少女,唇环眉环一大把,叮叮当当,外加耳机里嚣张噪音,落座他身边。大叔诡笑着看一眼书,再看一眼她,好像书里刚好写到这一情节,令他不由自主感叹造化。
我就是喜欢看到书的存在,不管它在谁的手里都会立刻造出一个世界来,书与人的小宇宙,腾跃于现实之外。然而上海的城市脉络里,不存在光天化日看书的习惯。这把我逼进书房独处,逼我在咖啡茶坊与人喧哗某本书的精彩情节。渐渐数年,书成了我必须独处时才能消化的营养。风景也好,爱人也好,统统是我和书之间的障碍。或许是我太愚钝,太怕分心,分掉我和故事、人物、乃至书的形式感之间的紧密相连。或许是太孤独,才依赖文字里活色生香的世界,无所不能,又是时空机器,无处不及。
所有故事都可以因此而被自己独霸,甚至诠释也可以用自己做证据,对自己讲道理。写读后感或观影感,我喜欢挑最打动我的那部分。每一本书都会有一丝闪光,或者说,在我眼里的一丝闪光,共鸣或新知。我不是清高的评论家,只是感恩的读者,激赏作者苦心孤诣完成的转达:从一个孤独者到另一个孤独者,从一个人类的七情六欲到另一个人类的所思所想。看完再记,犹如从独霸还原到共享,如在心里念一声:你的心意我已收到,多谢。
当然,讨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的时候也是有的。火大起来,会觉得和作者本人干了一架,在虚构的、想像的争执里,我永远能赢,甚至把作者本人摔过肩。不喜欢,甚至不需要充足理由,就像你没法爱上别人眼里的西施,哪怕它揽下诺贝尔奖,我也会觉得它不如枕边一册恬淡小书、或密室公案来得精彩,哪怕理性分析也能论出优点一二三。性情中人的孤读症,大致如此。本书中没有收集被我“摔过肩”的书籍或电影,一来是尊重创作者,二来是提醒自己:阅读和写作可以任性,但我终究是要说书和影的好处。所以这册小书提到的作品都是我真心喜欢的。大多数篇章都曾发表在书评专栏,是几年来孤读成瘾的结果。感谢DXM促成这本集子的诞生,也感谢豆瓣诸友的关注和指教。
阅读和写作真的是人类古怪的享受之一,是允许误解、忽视的自由之旅,允许对方畅所欲言,也允许自己随着个人经验的深浅去尽量领悟,甚至假想。走到每个故事的最深处,孤读也不孤独,我也因此有伙伴,有知己,甚至有对手。我一直以为,爱一个人也不过如此罢了。
二零零九年元月